學校組織系統

學校組織架構完備,分別設有董事會、校長、行政單位組織、學術單位組織、一級中心、會議、委員會與其他單位等,以下為組織權責說明。
董事會
本校董事會董事總額十五人,並置董事長一人;另置監察人二人。
校長、副校長
本校置校長一人,綜理校務,副校長二人,襄助校長處理學校各項業務。
行政單位組織
本校行政單位設有:教務處、學生事務處(含軍訓室)、總務處、研究發展暨產學合作處、國際暨兩岸事務處(含華語中心)、進修與延伸教育處、招生與傳播處、國際專修部、圖書館、計算機與資訊網路中心、校務發展推動中心、秘書室(含校友中心)、人事室、會計室、環境安全衛生室、稽核室、社會責任暨環境永續中心等各處室管理學校行政校務。
學術單位組織
本校學術單位分別為工學院、商管學院、人文社會學院、數位設計學院等四大學院及研究中心。各學院各置院長一人,綜理院務,各系各置主任一人,各單獨設立之研究所得各置所長一人,主持系(所)業務,並得置教師、專業技術人員、助教、職員若干人。
一級中心
本校教學與研究中心分別為通識教育中心、師資培育中心、雙語教學推動中心、體育與運動中心,各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,主持中心業務,並得置職員若干人。
會議
本校置有會議如校務會議、行政會議、教務會議、學生事務會議、總務會議、院務會議、系務會議、所務會議、主管會議等。
委員會
本校置有以下委員會:校務發展委員會、教師評審委員會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、學生獎懲審議委員會、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、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、職工人事評議委員會、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等。
附設單位
附設幼兒園、附設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